監督舉報須知
摘要:一、受理范圍:1、對臨沂市水務集團黨組織、黨員違反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;2、對臨沂市水務集團管理人員不依法履職,違反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政從業以···
一、受理范圍:
1、對臨沂市水務集團黨組織、黨員違反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;
2、對臨沂市水務集團管理人員不依法履職,違反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,涉嫌貪污賄賂、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權力尋租、利益輸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;
3、集團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,提出的申訴;
4、對水務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。
下列反映事項不予受理:
1、依法已經、正在、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裁決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;
2、依照有關規定,屬于其他機關或單位職責范圍的;
3、僅列舉違紀、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名稱,無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。
二、辦理流程:
1、舉報受理
接到舉報后,工作人員認真做好記錄,5日之內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是否受理,并及時告知。對不屬于受理職責范圍內的舉報,引導舉報人向有關部門反映。
2、登記審批
對受理的舉報材料進行分類、編號,填寫有關表格,上報領導審批。
3、舉報辦理
根據領導審批意見,按照“分級負責、歸口管理”的原則,對舉報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,并上報。
4、結果反饋
將組織調查處理結果向實名舉報人進行反饋。
5、辦結歸檔
對相關材料進行整理存檔。
三、辦理時限:
一般應在90個工作日內向實名舉報人進行反饋。
四、注意事項
1、舉報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舉報,不得捏造事實、制造假證、誣告陷害他人。對誣告陷害他人的,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,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2、提倡鼓勵實名舉報,希望舉報人填寫真實姓名及真實聯系方式,以便于集團紀檢部門能詳細、深入調查舉報事實和處理情況反饋。
3、舉報人應據實告知被舉報人的姓名、部門,舉報內容力求詳實,對被舉報人的違紀違規行為及發生的時間、地點、主要證據、涉及人員、具體情節等要素詳實明確。
4、對舉報人信息,集團紀檢部門會嚴格保密,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。對舉報的情況和線索,將嚴格按照紀律檢查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。
5、為了保證監督舉報工作的嚴肅性,限制惡意的重復舉報和垃圾信件。
五、舉報方式:
1、來信來訪:臨沂市北城新區華科中心11樓紀檢監察室,郵編276001
2、電話:0539-7373735(工作時間接聽)
3、微信:18653917127
4、電子郵箱:lywgswqf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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